诊所不能销售的药品和物品包括:
退烧和咳嗽类药品:
在疫情期间,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被要求不得出售退烧和咳嗽类药品,以防止疾病传播。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国家药监局会定期发布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名单,这些药品包括假劣药品和过期药品。诊所需要及时核查并处理这些药品,不得销售或使用。
西药:
中医诊所一般不允许销售西药,销售药品需要具备相应资质。
保健品:
诊所销售保健品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证件是不允许经营的。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
诊所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销售药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国药试字”号药品:
这类药品只允许在指定的医院临床或新药特药商店销售,不允许在零售药店销售。
成瘾性药品:
某些药品如镇痛药等成瘾性药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不能随意销售。
建议诊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