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责任主体一般为 承运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这些损失是由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对于道路旅客运输,责任主体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它们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制度,保障运输安全。
在运输合同中,甲方(承运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交付给乙方(委托人),如因甲方过错导致货物遗失或损坏,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运输责任主体可能是承运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或买受人,具体取决于运输方式、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