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理赔需要以下手续:
及时报案
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应立即拨打承保公司的报案电话,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事故性质等情况,并咨询处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由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并进行事故勘查和定责。若无争议,车主签字确认即可。
填写出险单和审核定损
出示相关证件后,理赔员会完成现场勘查和初步定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和《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双方签字确认。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事故车若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车主需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支付应支付的部分修理费后提车。若车主自行选择修理厂,则需携带所有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索赔。
提交理赔材料
索赔材料包括保险单正本及复印件、修车发票、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账号等。若涉及人伤,还需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及费用发票。
办理保险索赔
修理完成后,车主需携带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及银行卡到保险公司办理领取赔款手续。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账户划拨赔款。
注意事项
单方事故和双方事故所需的理赔资料基本相同,但双方事故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事故证明。
若涉及第三方财产理赔,还需提供第三方财产损失明细及相关部门的证明。
肇事司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建议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及时报案,并妥善保管所有相关证据和文件,以便顺利完成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