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注销应当在 原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准备资料:
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提出社保注销申请,资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社保卡正反面复印件等。
提交申请: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会受理资料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若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注销登记:
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形依法终止时,应及时向原先办理登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保登记。
办理时间:
单位应于办理注销缴费登记手续的次日起30日内到省社保局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异地注销:
若社保卡已注销社保功能,持卡人可携带社保卡前往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异地注销社保卡银行账户服务。
建议在办理社保注销时,提前联系当地社保机构或通过其提供的在线服务进行确认,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