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招标项目备案
招标人需填写《招标申请表》并提交相关前期手续,如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等,到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或备案。
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需进行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的备案,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和截止日期、招标条件等。
资格预审
对潜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进行预先审查,以选择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
包括投标须知、项目性质、数量、技术要求、价格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交货或提供服务时间、投标保证金数额等。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在指定媒体及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则向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并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
开标
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
评标与决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选定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
办理交易登记
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投标报名
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交易中心报名,并接受审查。
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初步设计批复、资金证明、施工公开招标核准登记表、招标代理合同等。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招标前咨询当地招投标管理机构或专业招标代理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