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报销通常由民政部门负责。具体报销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而言,低保户在住院后,可以前往当地民政局的低保科或社会救助科进行医疗救助报销。
提出申请:
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初审:
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准备材料:
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低保或低收入证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民政部门。
审核:
民政部门对新农合或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审核后,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
低保户的医疗费用可能先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余下的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一定比例。
请注意,具体报销比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