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当在以下地点进行:
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哪参保哪申报。
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申请人应当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情况下的申请地点
若用人单位在多地承包工程,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到用人单位在本市生产经营地的区县劳动部门申请。
建议
及时申请: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将可能不予受理。
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
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