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开庭多久不出席算缺席的问题,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过,根据一些常见的实践和相关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迟到时间
迟到超过15分钟通常会被视为缺席。
迟到半小时或更长时间,仲裁庭可能会按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分别视为撤回仲裁申请或缺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也有类似规定。
特殊情况
如果原告因有正当理由迟到,法院可以延期审理,另行确定开庭日期。
对于被告,如果迟到且合议庭认为不影响案件审理,可以缺席审理;否则,可能会延期审理。
综上所述,虽然具体的时间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 劳动仲裁开庭迟到超过15分钟即可能被视为缺席。建议当事人在开庭前确保按时到达,以免影响自身权益。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仲裁庭沟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