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
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关系证明。
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一式三份,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两张个人近期的免冠照片:
一般要求为两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其他材料
如果一方或双方为港澳台居民、华侨或外国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户口状态未显示已婚,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共识后,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
携带所有必要证件和证明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
审查与登记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彻底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进行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冷静期阶段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日起30天之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发证阶段
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携带所有相关材料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建议在准备协议离婚时,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手续和材料要求,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