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相关的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所有证》:
这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该证书自2015年3月起可以更换为不动产权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书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并且可以用于抵押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
发给个人或者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和其他组织,使用人仅有使用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的合法凭证。
《宅基地证》:
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村民合法获得宅基地后依法建造农村房屋领取的房屋产权证。
这些证书共同构成了集体产权的法律体系,确保了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的合法性和明确性。建议农民集体和个人在办理相关证书时,咨询当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部门,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