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
广义的广告权:
指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形象地介绍有关商品或劳务,普及与商品和劳务有关的知识,传播信息,以达到指导消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生产、活跃城乡经济、方便人民生活的目的。这种广告权不仅包括商业广告,还包括政党宣言、政府公告、宗教声明、文化通讯、教育启事、市政措施、社会救济等。
狭义的广告权:
主要指商品广告,即通过宣传媒介介绍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广告。
此外, 广告经营权是指在特定区域内,由特定机构或个人经营和管理广告业务的权利。持有广告经营权的机构或个人可以在该区域内负责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投放等全过程,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广告经营权可以通过竞标、招标等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获取。持有广告经营权的机构或个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广告法规、保证广告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维护广告市场的良性竞争环境等。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的场景和需求,明确广告权的具体含义和范围,以确保合法合规地进行广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