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指的是 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以下是一些全责的具体情形:
追尾前车:
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变更车道发生事故:
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刮擦。
倒车、溜车: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逆向行驶:
车辆逆向行驶导致事故。
冲闯红灯:
车辆在红灯时通行导致事故。
开关车门: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未保持安全距离:
追撞前车尾部。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如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
遇放行信号未让行:
如转弯车未让直行车或被放行的行人。
遇停止信号未让行:
如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或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的车辆、行人。
支路车未让干路车:
在支路与干路不分的路口,支路车辆未让干路车辆。
非机动车未让机动车: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让行机动车。
机动车未让行人:
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行驶,未让行人。
行人未走人行横道:
行人在车行道内横过,未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机动车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
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未让本车道内的车辆。
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机动车违章进入公交专用车道。
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
公交专用车违章进入其他机动车道。
辅路车未让主路车:
辅路车辆未让主路车辆。
其他违反借道行驶规定的行为:
如逆向行驶、违章掉头、违章会车、违章超车等。
违反禁行类的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
如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等。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
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全责方需要承担以下后果:
负责事故所引发的全部事故损失,包括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支出、住宿费、住院期内的餐饮补贴、营养补给、鉴定费用、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若事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肇事者将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
若涉及违法行为,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如吊销驾照等。
建议:
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上述全责情形的发生。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并积极配合交警调查处理,以明确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