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是指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的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客观上表现为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侮辱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当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此外,侮辱军人罪是指公然侮辱现役军人,伤害其名誉、荣誉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军人的个人尊严,更可能影响到军队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对于侮辱军人的行为,刑法同样予以惩处,可视为情节严重的一种侮辱行为。
建议在遇到相关行为时,应当遵循法律,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避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