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包括:
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 ;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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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
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具体职责细化如下:
交通秩序维护: 交警负责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 事故处理
违法行为查纠:交警负责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酒驾等,并进行处罚。
车辆管理:交警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包括安全技术检验、牌证发放、驾驶员考核发证等。
宣传教育:交警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科研与规划:交警参与交通管理科研工作,以及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应急处理:交警负责道路巡逻,纠正交通违章,处理突发事件,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通过这些职责,交通警察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同时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