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是指 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具体来说,劳动争议的特点包括:
当事人特定:
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存在劳动关系:
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性与隶属性:
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双方是平等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内容相关:
争议内容必须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与福利、职业培训等实体权利,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程序权利。
劳动纠纷的界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既定权利与要求新权利:
有的争议是因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既定内容而发生的,有的争议是因制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争议发生在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具有经营权的用人单位。
争议范围:
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包括自决、和解、强制执行,以及通过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等受理机构进行协商、申请调解、仲裁和诉讼。
在处理劳动纠纷时,应当正确把握其特点,积极预防纠纷的发生,并对已发生的纠纷依法进行处理,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劳动纠纷的全面概述,帮助理解其定义、特点、解决途径和相关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