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起诉状
一份起诉状正本,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原告为个人的,需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原告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主要证据材料
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包括证明原告诉权的证据、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原告所诉事实、理由存在的证据及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身份证明
原告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户籍证明。
被告为个人的,提供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明。
原告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授权委托书
如委托他人诉讼,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如委托律师诉讼,则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答辩状
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
答辩状由被告亲笔签名或盖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答辩状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证据
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数提供。
包括合同、票据、聊天记录等能够支撑答辩观点的相关证据。
主体资格资料
被告是公民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相关文件
如委托律师代为应诉,需向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注明是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
以上是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确保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