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个人工商户
1. 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3.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企业
1.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2. 公司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4. 公司股东、监事签署企业告知承诺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身份证明;
6. 公司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7.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
国地税正本;
代码正本;
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公章;
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地址;
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如果经营范围涉及特殊行业,如食品销售、药品经营、危险化学品销售等,还需提供相应的特殊行业许可证明。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当地工商局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