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境和用途有多种称呼。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别称:
契约:
合同也常被称为契约,这是合同的一种古老而基本的称谓,意味着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协议:
协议是一个更广泛的术语,可以包括合同以及其他涉及权利和义务的文书。例如,离婚协议、收养协议等。
合约:
合约在商业和法律语境中常用来指代合同,强调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约定和承诺。
约定:
在日常用语中,合同也可以称为约定,即双方或多方就某些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承诺。
意向书:
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可能会先签署一份意向书,以明确合作意向和初步条款,但最终还需签订正式合同。
备忘录:
备忘录可以记录双方或多方就某一事项进行的讨论和协议,通常作为正式合同的前奏或补充。
这些称谓在法律上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但它们都可以用来指代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场景,可以选择合适的称谓来准确表达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