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在以下情况下会见犯罪嫌疑人:
侦查阶段
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进行会见。
律师会见无需审批,但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侦查机关应在接到请求后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审查起诉阶段和审理阶段
律师无需特别批准即可会见,次数和时间遵守看守所的作息时间。
律师可以单独会见,次数和时间由律师决定。
特殊情况
律师可以在非工作时间进行会见,但这通常需要特殊的许可和安排。
律师会见的时间通常受到限制,一般在30分钟到1小时之间。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规定,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