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的费用与上诉时交的费用相同,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案件受理费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其他费用
律师代为申诉的费用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协商,一般案件的复杂程度不同所存在的费用就会不一样,大概费用是在五百到五千之间。
建议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上述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律师代理:律师代为申诉的费用需要与当事人协商确定,案件复杂程度不同,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建议在申诉前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事务所,了解具体费用标准,以便做好经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