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的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增值税
烟草作为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
消费税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的消费税率为56%,且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乙类卷烟(调拨价低于70元/条)的消费税率为36%,且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商业批发的卷烟消费税率为11%,且另收0.005元/支,于批发环节征收。
雪茄的消费税率为36%,于生产环节征收。
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于生产环节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县5%,其他1%),附加税包括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
附加税
教育费附加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2%。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烟叶税
烟叶税应纳税额为5×20%=1元。
进口关税
进口关税对进入一国海关并将在该国被最终消费的选定商品征收,但商品仅过境不征收。
烟草专项税
某些地区已开始征收烟草专项税,具体税率和征收对象各异。
综上所述,香烟的税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从价税和从量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烟叶税和可能的烟草专项税。这些税收种类和税率在不同类型的烟草制品(如甲类、乙类卷烟、雪茄、烟丝)以及不同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环节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