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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符合产假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56:12    

女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休产假:

一般情况

企业职工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存在,就可以享受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特殊情况

未婚生育或超生也享有产假,但可能会因单位规定而有例外情况。

基础产假为98天,再加上30天晚育假(如适用),男性伴侣可享受15天陪产假,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宝宝,额外增加15天假期。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性,可每天享受1小时休息时间。

晚育和难产

晚育产假增加30天。

难产(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等)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陪产假

男性伴侣可享受15天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建议:

女职工在休产假时,应详细了解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确保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晚育和难产等情况,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申请相应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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