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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有哪些结算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39:42    

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应负的结算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差错责任

银行因工作差错,如延压、误投结算凭证、误划、错解结算款项,延长结算时间,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应按存(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

因错付发生冒领造成资金损失的,银行负责资金赔偿。

违反结算规定责任

延压、挪用、截留结算金额,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延压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付赔偿金。

任意压票、退票、截留、挪用结算资金,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七罚款。

受理无理拒付、擅自拒付退票和有款不扣拖延付款以及不扣、少扣赔偿金的,除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五替付款单位承担赔偿金外,还要处以2000元至5000元销款。

银行签发空头银行汇票、本票和办理空头汇款,要追回垫付资金,并按垫付的金额每天千分之一罚款。

其他责任

银行签发50万元以上的银行汇票,未及时向人民银行移存资金的,按延误天数和金额每天万分之七罚款;三次以上未及时移存资金的,对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向外签发银行汇票。汇票解讫划回签发地人民银行后,签发行仍未移存资金的,按票面金额5%罚款。

银行在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通的,要限期纠正,并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银行结算管理混乱,经常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人民银行要对其发出警告,限期纠正。不顾警告,拒不纠正或屡查屡犯的,要在全辖或全国范围内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其办理部分或全部结算业务。

综上所述,银行在结算过程中需承担的责任涵盖了工作差错、违反结算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责任。这些责任旨在确保结算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安全性,保护客户和银行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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