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醉驾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驾驶证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量刑区间
初次醉驾一般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特殊情况
若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建议
初次醉驾的驾驶者应当认识到醉酒驾驶的严重性和后果,积极接受法律制裁,并重新考取驾驶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