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
行使检察权: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侦查案件:
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审查逮捕与起诉: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支持公诉: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监督刑罚执行:
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律监督: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其他职权:
包括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综上所述,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