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货币出资:
股东使用现金向公司投资,需在公司登记前将资金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资信证明。
实物出资:
股东以有形资产(如动产和不动产)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由相关机构验证。
知识产权出资:
股东可以以工业产权(如专利权和商标权)或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办理转让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资:
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评估并审核批准。
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
某些情况下,股东还可以使用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和商业特许经营权通常不能作为出资方式。出资的财产必须进行评估作价,并且不得高估或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