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签证的时间要求如下:
一般不得超过7天
对于发生的工程签证,应及时处理,一般不得超过7天。
14天内提交监理方
施工方应在须办理签证的事由发生起十四个日历天内,由施工方书面提交监理方。
监理方3天内审核
监理方收到签证日起三个日历天内审核完毕,加具体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审定。
建设单位2个工作日内审定
建设单位收到二个工作日内审定确认后返回各单位存档。
这些规定确保了施工签证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因时效问题导致的无效签证。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这些时间要求,以确保签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工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