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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程序去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3:21:13    

工伤认定程序应当向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在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调查核实阶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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