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卖方需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
若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买方需准备的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单身,则需提供单身证明);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针对特殊情况额外所需材料
夫妻中一方缺席:需准备委托书并进行公证,提交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单身购房者:需前往市民政局获取单身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行政决定书、公证文件等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税费
根据当地规定,缴纳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建议:
在进行房产过户前,务必核对所有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不全或错误导致审批延误。
若涉及贷款购房,还需准备银行要求的贷款资料及预审通过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