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信息报告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事故发现与初步报告
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按动手动报警按钮。
大声呼叫,通知现场人员和车间负责人。
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确定现场报警方式
大声呼叫。
打电话报警。
就近利用简易装置进行报警。
信息上报
公司应急指挥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1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向安监局及消防、公安、医疗、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向可能受影响的周边企业和社区通报。
发生有限空间中毒与窒息等事故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抢险救援、现场警戒组等人员展开灭火救援,同时用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和县应急指挥中心报警求援,并安排人员到附近路口引导援助力量。
报告和通报的信息内容应包括:
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事故类型及现场情况。
事故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现场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抢救处置的情况,事故的可控情况及消除和控制所需的处理时间。
需要启动厂外应急救援的事宜。
事故报告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和电话联系方式。
信息传递
事故信息应迅速传递至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及时响应和救援。
在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阶段
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调查与处理
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事故处理结果应及时报调查组牵头单位。
后续工作
事故责任单位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报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传递,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响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并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