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全称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还包括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管公积金的主要特点包括:
管理单位:
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而非地方省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地方省市单位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
提取手续:
相较于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相对简化,所需材料由5项减少为3项。
贷款发放:
国管公积金贷款是指核心国家机关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由核心国家机关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住性质住房的缴存人及离退休职工发放。
辨别单位是国管还是市管的方法之一是,在《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中,“个人登记号”一栏如果以502、509数字开头,则为国管单位。
总的来说,国管公积金是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设立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其管理和使用均由国家层面进行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