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早退的处罚措施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扣工资
早退十五分钟扣半小时工资。
早退十五分钟以上记为旷工半天,扣半天工资。
迟到、早退不超过三十分钟者,每次扣20元;三十分钟及以上者每次扣50元;超过三小时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警告
对于轻微的迟到和早退情况,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
记过
对于频繁迟到和早退的员工,可以给予记过处罚,将迟到和早退的记录纳入员工档案,这将在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时候产生不利影响。
停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的员工,可以给予停职处罚,期间不予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
其他处罚
因公出差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部门人员交至综合办。因公事当天未正常打卡者,须当日至次日填写《未打卡证明》。严禁代替打卡,代打卡员工和未打卡员工一律扣罚双倍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标准和措施应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且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处罚不合法或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