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风险主要指获得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遵照合约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具体风险分类如下:
本金风险:
指银行对某一客户的追索权不能得到落实的可能性,例如呆账贷款最终将表现为本金风险。
潜在替代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交易对手在交易日至交收日期间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风险。其大小根据市场走势向原先预计的相反方向发展时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来计算。
第三者保证风险:
如果债务人违约不能偿还债务,而担保方或承诺方又不能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就出现了第三者担保风险。
信贷集中风险:
指银行的贷款只发放给少数客户,或者给某一个客户的贷款超过其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从而使所发放的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大大上升。
证券交易和包销风险:
指的是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和一级市场交易中的风险。
交收风险:
指资金或证券交与收的过程中,通知时间和实际时间之差可能产生的风险。一旦有关交收无法执行或交手处理错误,该风险将转化为本金风险。
企业经营业绩不佳或破产风险:
借款人因企业经营状况不佳、破产等原因无法还贷。
贷款手续不合法风险:
由于贷款手续不合法,导致不能正常收贷。
这些风险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和管理,可能对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稳定性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商业银行通常会采取多种措施来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这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