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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提供什么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47:13    

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类:

劳动仲裁申请书:

这是申请劳动仲裁的基本文件,需要详细阐述申请人的诉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书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由申诉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

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这包括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证据资料:

包括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管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就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掌握的劳动者档案、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记录、劳动保护提供情况等材料,要承担不利后果。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加班记录、年假记录、病假证明、事假证明等,这些文件可能根据具体的仲裁案件需要提供。

授权委托书: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集体争议案件代表人推举书:

如果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集体争议,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推荐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并提交《集体争议案件代表人推举书》。

证据清单:

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详细列明提交的所有证据。

工商登记资料:

被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注册资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信息中心查询)。

登记资料:

被诉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机构出具的“登记资料”一份,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和提交上述材料,以确保仲裁过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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