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被贴条后,应当在 15天内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包括:
现场处理:
如果当事人在场并确认签字,则必须在15天内到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将按每天3%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原罚款数额。
非现场处理:
对于违章停车贴条、监控抓拍或移动测速等非现场处罚,虽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建议在车辆年检前完成罚款缴纳,否则可能影响年检。
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建议您在收到罚单后尽快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