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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给女儿的房屋被儿子拆除翻建,法院:不影响遗产份额划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7:19:00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苏星星)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遗产纠纷案例。老人去世前留下遗嘱,确定其房产份额由女儿继承,但老人去世后房子被儿子私自拆除翻建,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屋,法院经审理认定,房屋虽然翻建,但不影响遗产份额划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孟某、韩某系夫妻,二人育有子女。南街56号房屋原系孟某、韩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孟某曾立下遗嘱,其房产份额由女儿继承。孟某去世后,孟某儿子在未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南街56号房屋全部拆除并翻建。孟某女儿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南街56号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南街56号房屋现已由孟某儿子全部拆除并翻建,但其并未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因此并不影响依法应确定的该宅基地上房屋遗产的份额划分。同时考虑到当前房产在农村地区仍然是家庭主要财产,孟某儿子虽系擅自翻建,但投入较大,其虽然在本案中未要求其他继承人给付补偿,但待继承份额划分完毕后,其可另行解决。

法官解析,被继承人死亡后,未经继承人同意,擅自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宅基地上房屋进行翻建的,不影响已确定的该宅基地上房屋遗产份额划分。继承人有权要求上述擅自翻建人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但实际居住管理房屋的继承人出于居住使用、维护管理等目的对房屋进行翻建的除外。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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