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审民事案件
普通民事案件,但不包括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纠纷案件,这些案件不依赖于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三家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案件,例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以及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第一审行政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但不包括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除外。
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案件
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的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特定类型的互联网案件,例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以及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其他特定案件
不服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由上级法院依法指定或移送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支付令案件。
公示催告案件。
区、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公司的破产案件。
总的来说,基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审判第一审的民事、行政和普通刑事案件,但有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如涉外民事案件、互联网案件等由中级人民法院或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此外,基层人民法院还负责处理一些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