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还重审是指在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以下问题之一,可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原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判决结果。
程序违法:
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如违反公开审判规定、回避制度,或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遗漏当事人:
在审理过程中遗漏了应当参与诉讼的当事人。
原审法院组成不合法:
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他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
发回重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判决的正确性,重审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检察院没有抗诉,重审时不得加重原判决的刑罚,重审只能维持或者减轻,不能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