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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暖费什么时候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8:46:27    

天津市的取暖费缴纳时间为 当年12月31日前。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建议您尽早缴纳取暖费,以便享受可能的优惠,并确保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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