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迁户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汽车过户一方或双方为单位的,需要开具单位证明及营业执照副本。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如二手车销售发票等。
行驶证原件。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由代理人代理申请)。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人身份证、合同卖方处盖公章。
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申请填表
过户双方到车辆过户大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双方各自填写资料。
车辆检验
将汽车开到车辆检车处,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录入手续。
取号缴费
取号机取号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
领取证牌
指定的窗口按照流水号打出新的行驶证,回收旧的行驶证。
登记变更
机动车登记证书信息变更,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异地迁户
提供暂住证明。
建议:
迁户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缺失或虚假导致迁户失败。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请确保提供完整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和书面委托。
迁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获取详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