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私家车和其他非租赁车辆 不能用于汽车租赁经营,主要原因如下:
禁止私家车挂靠在租赁企业名下:
北京市交通委明确指出,私家车不得用于租赁,且汽车租赁公司不得配备司机。这一规定旨在切断非法营运车辆的营运渠道,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维护市场秩序:
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服务中,一些经营者违规吸纳私家车用于“出租经营”,影响了北京汽车租赁及出租运营的正常秩序。因此,监管部门要求租赁车辆必须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车主需持“客运资质”,私家车不得从事汽车租赁经营。
避免与客运经营混淆:
汽车租赁服务不允许配备司机,以区别于出租客运经营。这一规定有助于避免消费者将汽车租赁服务与出租车服务混淆,确保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规范市场秩序:
北京市交通委运管局下发通知,要求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必须依法登记并申报备案,严禁将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
综上所述,北京市禁止私家车和其他非租赁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并避免与客运经营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