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出狱后的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服务和培训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指导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
参加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减免培训费用。
社会救助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民政部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回原籍后,及时落实责任田,因无生活来源造成生活困难的,可领取地方政府临时社会救济。
创业扶持
出狱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基金和临时社会救助。
对城市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社会保险
刑释解教人员若在服刑或劳教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新就业后应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继续按原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户籍和安置
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刑满释放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其他限制
坐过牢的人在入伍、就业等方面会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需要政审的职业,如公务员、警察等。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会封存,但判决在5年以下的,未来可以开具无犯罪证明。
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必要的经济和社会保障,减轻其重新就业和生活方面的困难。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相关待遇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