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能自愿交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法定性和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进行变更或放弃。
保障利益
社保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个险种,这些险种共同构成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保障体系。个人缴纳社保通常只能参加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保障程度相对较低。
资金压力
个人缴纳社保的费用通常远高于单位缴纳部分,且需要全额承担,这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经济压力。
风险高
个人通过非正规渠道挂靠单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社保机构发现,不仅公司要承担法律风险和责任,个人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保障时间晚
个人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女性参保者延迟5年、10年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晚,回本周期长。
综上所述,社保不能自愿交主要是因为其法定性和强制性,以及个人缴纳社保在保障程度、经济压力、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不足。建议选择正规单位就业,由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以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