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需要从法院领取执行款时,通常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认执行款到账 :首先确认强制执行款项已经转入法院账户。办理领款手续:
您需要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办理相应的领款手续。
领取执行款
您可以亲自到法院财务部门领取执行款,通常需要携带身份证。
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可能会给您一张现金支票,您需在支票上签字后到银行取现。
或者,您可以在业务庭办理过付款手续后,到法院财务科提交银行卡信息,通过转账方式领取。
注意事项
领取执行款前,请事先和承办法官联系,由法官办理好执行款领取审批手续。
法院财务部门负责执行款项的明细登记,并实行明细记账。
如果执行款项是分期付款,法院会通知您分期领取或一次性领取。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院流程进行操作,因为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有细微差别。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地的法院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