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主要由 民政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成立殡葬管理所及殡葬执法大队 :民政部门负责成立殡葬管理所及殡葬执法大队,对殡葬业进行管理。监督管理殡葬服务机构:
民政部门负责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检查运营资质、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等,并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指导殡葬行业行风建设:
民政部门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审批管理殡葬服务设施:
民政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审批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不符合规划、环保等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
开展殡葬服务质量专项检查:
民政部门定期检查殡葬服务机构的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环节,对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民政部门将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群众投诉等情况纳入信用评价指标,对信用不良的机构进行公示和惩戒。
此外, 市场监管部门
也承担部分职责,主要包括:监管殡葬用品市场:
对丧葬用品(如骨灰盒、寿衣等)的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殡葬用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殡葬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垄断经营、虚假宣传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配合收费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收费管理方面需配合相关部门,确保殡葬服务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建议
民政部门应继续加强殡葬服务的监管力度,确保服务的公益性和质量。
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打击非法殡葬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