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咬人适用 无过错责任原则,具体责任划分如下:
一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殊情形
如果饲养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可以减轻责任。
如果动物是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方过错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建议
宠物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拴狗绳、戴防咬口罩等,避免宠物伤人。
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如超市、公园等通常禁止携带宠物,宠物主人应遵守这些规定,防止宠物伤人事件发生。
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在管理小区宠物时,应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确保宠物不对他人造成伤害。
通过以上规定和建议,可以有效减少宠物咬人事件的发生,并在事件发生时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