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是指 学校的行政用章,用于代表学校对外进行正式文件、合同、证书、介绍信等各种公务活动的签章。它具有法律效力,是学校的法定名称和职权的象征,用于确认和证明学校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
如各种报表、评审材料等。
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委托书 等。证件的发放:
如工作证、学生证、职务聘书等。
颁发的奖状、请柬等。
科研项目、成果申请书等。
介绍信: 因公事或私事需要开具的介绍信。 个人私事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其他重要的证明或材料。
使用公章必须严格遵守审批制度,由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必须进行登记。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或借用,也不能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由管理人员带章到现场监印。此外,公章盖印位置应端正,不得盖斜,以维护学校形象。
综上所述,学校公章是学校的正式署名,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用于确认学校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并在学校公务活动中具有法律和凭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