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年度工时是 2000小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其工时是按全年总工时来计算,以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加上加班总时限,为全年的最高工作时间,不可超过。全年正常上班总工时为20.83天/月×12月×8小时/天=2000小时;全年加班时限为36小时/月×12月=432小时;全年最大总工时=2000小时+432小时=2432小时。此外,也有规定指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年综合”为例,劳动者的标准年工时为(365-104-11)×8=2000小时。
因此,综合年度工时是2000小时。